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>>通知公告

转发关于评选表彰2018—2019学年河北医科大学“先进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1-08   浏览次数:0

各二级学院、医院团委:

根据团中央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》和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的通知要求,为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,激励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建功新时代,团委决定对2018—2019学年表现优异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表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团支部

1.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遵守团章,坚持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团结带领支部团员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组织团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,宣传贯彻党的政策方针,生动活泼开展工作,“青年大学习”参与率不低于50%,有效吸引凝聚青年、团结服务青年,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团员的高度认可。

2.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制度,做好团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关怀帮扶困难团员。每季度召开1次团支部大会,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,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、进行1次团员教育评议。

3.落实“从严治团”要求,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,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、毕业生离校1个月内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、转出工作;按时足额缴纳团费;严格团员发展程序;团员档案完善;“智慧团建”定时更新,团统工作扎实。

4.落实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,积极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、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和民主法治教育,定期开展思想引领、创新创业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主题团日活动,团支部结合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团日,有1项以上品牌特色活动。2018级支部成员第二课堂积分均不低于20。

5.团支部在“到梦空间”注册班级部落,在“志愿中国”APP注册志愿服务队,支部或团员获得过省、市级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荣誉,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优先。

(二)优秀团员

1.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理想信念坚定。

2.严格履行团员义务,遵守团的章程,团龄在1年以上,积极参加支部活动,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3.最近一次综测成绩排名在本班前40%,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40%。

4.注册“志愿汇”APP,学年累计服务时长在本班排名前30%。

5.参加过学校或学院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优先。

6.2018级第二课堂前四类限选积分(即思想成长、社会实践、志愿公益、创新创业)总和不低于20。

(三)优秀团干

1.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热爱共青团工作,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,敢于担当、乐于奉献,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。

2.最近一次综测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%,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%。

3.注册“志愿汇”APP,学年累计服务时长在本班排名前20%。

4.参加过学校或学院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。

5.2018级第二课堂前四类限选积分(即思想成长、社会实践、志愿公益、创新创业)总和不低于30。

6.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,中共党员优先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先进团支部按照所在学院、医院团支部总数的30%评选(支部基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为准,不包含临时团支部),优秀团员按照总数的2%评选,优秀团干部按照团支部干部总数的10%评选。 

三、评选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部署,严格把关,力求通过评选,培养树立一批基层团组织、优秀团员、团干部的先进典型,起到激励作用。

(二)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学院、医院团委负责推荐上报,在评选过程中,应对拟推荐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,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

(四)严格执行“团统不合格、团内不评优”的原则,推荐人或支部信息不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内,将取消评优资格。

(五)各学院、医院团委需上报附件1—4。其中,附件1、2、3只需上报纸质版(一式三份),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至校团委,附件4需要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,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校团委、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hbydtw@163.com逾期不报,视为弃权。

联系人:王梦瑶  王博洋 电话:0311—86265548

 

附件1:附件1 河北医科大学“先进团支部”登记表.doc

附件2:附件2 河北医科大学“优秀团员”登记表.doc

附件3:附件3 河北医科大学“优秀团干”登记表.doc

附件4:附件4 2018—2019学年     学院(医院)团内评优汇总表.doc
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共青团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           2019年12月30日


Baidu
sogou